認識化療 ˙ 安心治療

 

 

       平日與醫生查訪,當醫生了解病情狀況建議病患需立接受化學治療時,病患與家屬那般疑問與不安,常常表示最想關心的問題。

      『化學治療是不是一般所謂的打化學針』醫學上化學治療是所有化學藥物用來治療疾病方法的總稱,一般民眾的觀念中認為化學治療指的就是打化學針,其實那是化學治療的方式,而化學治療主要是根據細胞生長期理論,藥物對於分裂中的細胞作用來進行,因為癌細胞它們都具有高度繁殖能力,因此也就達成化學藥物治療的目標。

      『現在要用到化學治療,病況已惡化了嘛』常見化學治療使用目的為兩;一是屬症狀性治療,指對於已經沒有治癒希望的癌症病患施予化學治療,在於控制病患的症狀或延常生命,二為積極性治療指合併多種藥物採高劑量的給予,促使病患病況能夠達到完全緩解,而後可持續的追加再高劑量之不同藥物的治療,以期能夠增加病患痊癒的機會或延長緩解的時間,另一方式是以低劑量為單一藥物或多種藥物合併長期的治療,以期減緩殘餘癌細胞的生長,臨床上化學治療也可見用於手術或放射治療後病理報告顯示有淋巴腺轉移現象,針對微轉移之癌細胞給予短期合併多種藥物,期能破壞部份殘存的癌細胞,另也有應用化學治療後再使用手術治療,這為強調縮小癌細胞範圍以使手術結果另人滿意。

      『術後醫師表示還要在腹腔內追加化學治療,藥物不是都由血管注射,要從肚子打下去這不是會很可怕』一般而言化學治療給藥的方式可分為全身性給藥及局部性給藥。在全身性化學治療包括靜脈注射(俗稱打血管的)、肌肉注射、皮下注射、口服四種,平時最常見以靜脈注射的方式給藥,至於靜脈注射時間的常短,則要依不同的癌病種類、癌細胞生長、速度或是所選用的化學藥物種類而有不同的,給法有時是幾分鐘注射完畢而有些則可能持續點滴數小時到數日之久。肌肉及皮下注射除了一些生物療法例如干擾素外,由於易造成局部傷害很少應用在化學治療。口服是一種較方便簡單副作用也較不明顯的治療方式,但是針對胃腸道功能不好,病患配合度不高或時常忘記吃藥的病人來說並不適合。在局部性化學治療包括動脈給藥、腹腔內給藥、肋膜內給藥、膀胱內給藥、腦室內給藥等方式。動脈給藥則是希望藉較高的藥物濃度使癌細胞的破壞效果高於全身性化學治療,但是必須先確定評估腫瘤侵犯範圍以及確定該條動脈是供應腫瘤部位循環的唯一動脈動後,由事先置入的動脈導管及幫浦給藥。腔室內給藥僅被用在癌細胞很小的狀況例如軟巢癌手術後仍有極少量的癌細胞殘存時,使用上會事前置入人工導管在予以給藥,灌藥後要依工作人員的指示讓藥物留置及翻身。

     『化學治療會不會傷到其它正常的器官』癌細胞是屬分裂快速的細胞,對於化學藥物的作用特別敏感,故易被化學藥物殺滅同樣的分裂快速的正常細胞也易受到化學藥物的傷害,這些細胞包括腸胃道黏膜細胞、毛囊、皮膚組織細胞、生殖細胞及造血細胞等。臨床造成的現象為噁心、嘔吐、味覺改變、食慾不振、掉頭髮、長黑斑、骨髓抑制,其次是情緒改變、神經質、疲倦、呼吸不順、便秘或腹瀉等。為確保病患身體狀況可以接受化學治療,醫師都會依據(最大療效最可接受的最小傷害)原則幫助病患設計個別的治療方案,故之前須依治療指標來判斷注射可否 :

1. 血液方面_白血球>3000/mm3、.白血球之D/C(Band+Segment)%x白血球>1500、血小板>100000/mm3。

2. 生命徵象、血壓正常。

3. 當病患預計使用的藥物會產生特殊的器官毒性時,給予特殊檢查。如腎功能檢查、心臟功能檢查、聽力檢查等。

4.評估病患化學治療的過程,重點內容為副作用出現時間、種類、程度殊、特反應的情形等。

      藉由臨床常見的基本問題做簡單的說明希望更能對化學治療的意義、目的、施予方式、副作用有所了解讓病患在專業人員的妥善規劃照顧下更安心地來接受化學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