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驗項目(英文) | 1-hydroxypyrene (1-OHP) |
檢驗項目(中文) | 1-羥基焦腦油 |
檢驗代號 | L72-416 |
檢體別 | U(尿液) |
採檢容器 |
藍蓋塑膠尖底試管 |
檢體量 | 8~10 mL |
參考值 | 此為多重曝露指標尚無參考值 |
單位 | μg/g CRE |
檢驗方法(中文) | 液相層析串聯質譜儀 |
檢驗方法(英文) | LC-MS/MS |
檢驗效能 | 請參閱 |
健保編號 | - |
健保點數 | 0 |
自費金額 | |
收檢時間 | 24小時收檢 |
退件說明 | Creatinine < 10 mg/dL |
操作時間 | 週二、週三、週四 |
報告核發時間 | 30天 |
採檢注意事項 | 檢體須當天操作或冷凍保存於-80℃ |
操作組別 | 質譜檢驗組 |
聯絡電話 |
林口(403)8727、8364 台北(412)3654、3655 桃園(463)2051、2053 |
備註 | |
臨床意義 |
尿液中的1-OHP的測量目前並未標準化,不同實驗室測量方式不同會有不同的值。由於抽煙、飲食等狀況都會影響1-OHP的產生,因此不適於以單一參考值作為評斷標準。1-OHP尿液中濃度與疾病的關連目前並不清楚,目前國內沒有參考值,此項標記較適於用來監控個人在職業中的暴露程度。根據2001年荷蘭發表的文獻指出,工作環境中未曝露於多環芳香烴的不抽煙者,95%的人小於0.46 μg/g creatinine,抽煙者則小於1.47 μg/g creatinine。工作環境中曝露於多環芳香烴者當尿中濃度為2.7 μg/g creatinine時仍不會有生物效應(no-biological-effect-level)。現職煉焦爐工作者及製鋁業者其尿中濃度可容許最高範圍分別為4.44及9.46 μg/g creatin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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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 2024/07/11 |
可否代檢 | 是 |
可否加做 | 否 |
加做時限 | |
檢驗後保存條件 | |
檢驗後保存天數 | |
干擾物質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