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驗項目(英文) | Li(Lithium) |
檢驗項目(中文) | 鋰 |
檢驗代號 | L72-341 |
檢體別 | B(血液) |
採檢容器 | 紅黃蓋採血管(SST);紅黃蓋採血管(SST) |
檢體量 | 3-5 mL |
參考值 | Therap.:0.6~1.2,Toxic:>1.5 |
單位 | mEq/L |
檢驗方法(中文) | 比色法 |
檢驗方法(英文) | Spectrophotometric |
檢驗效能 | 請參閱 |
健保編號 | 10520C |
健保點數 | 150 |
自費金額 | 150 |
收檢時間 | 24小時收檢 |
退件說明 | |
操作時間 | 週一~週六 |
報告核發時間 | 操作日當天 |
採檢注意事項 | |
操作組別 | 生化軌道組 |
聯絡電話 |
林口(403)2550轉510 台北(412)3654、3655 桃園(463)2051、2053 |
備註 |
1. 必須註明採檢時間 2. 台北院區開立此急件項目需委託林口代檢,檢驗時效會延長2-3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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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意義 | 鋰在臨床上用於治療情感障礙的狂躁狀態和躁鬱症。由於其對人體之最小的中毒劑量與有效治療劑量的範圍非常接近,所以在臨床治療上,有必要作追蹤監測患者血中的鋰濃度防止患者中毒。由於服藥後12小時內其血漿濃度值和最後服藥劑量相關性不佳,所以建議以服藥後24小時為標準測定血清鋰濃度來評價治療是否有效。 |
更新日期 | 2023/01/13 |
可否代檢 | 是 |
可否加做 | 是 |
加做時限 | 8小時 |
檢驗後保存條件 |
室溫下可保存24小時 2-8度下可保存7天 -18度下可保存6個月 |
檢驗後保存天數 | 7天 |
干擾物質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