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宮內膜癌是從子宮最裡面那一層所長出來的惡性腫瘤。在台灣,為女性癌症發生率的第十位。 如果及早發現和治療,治愈率仍然相當高;反之,如果疾病已擴散到子宮以外的地方,預後就非常差了。
子宮是一個呈梨狀的器官,位在女性的骨盆腔內。子宮下段比較窄的地方叫子宮頸,而子宮的上段有輸卵管與卵巢。子宮璧由三層組織構成,最內層稱子宮內膜,在中間的是平滑肌肉層,最外層叫漿膜層。 當女性到了生育年齡,她的子宮內膜每個月就會增厚一次準備讓胚胎著床。如果她沒有懷孕,增厚的子宮內膜就會剝落,形成月經。 子宮內膜癌就是從子宮最內層所長出來的惡性腫瘤。當子宮內膜癌不斷的蔓延,它會先侵犯週邊的器官,最後沿著血流或淋巴管跑到身體其他地方如肺臟、肝臟、及骨骼。子宮內膜癌一旦轉移到遠端,其在遠端的癌細胞與原發的細胞是一致的,所以當發生肺轉移時,我們不稱為肺癌而稱為轉移性子宮內膜癌。
醫學研究者不斷嘗試去找出到底是什麼原因造成子宮內膜癌,到底如何去預防?到目前為止,我們雖然無法寮解確切的致病原因,但至少知道這個病不會傳染,也不是因為外傷所致。 從病患族群的研究發現,有一些因子常常在病患的身上找到,以下就是這些危險因子:
停經後出血是最典型的症狀。有些時候,子宮內膜癌是發生在停經前後,這時候的表現就呈現不規則的陰道出血。因此,在這個年齡的婦女發生不規則的陰道出血千萬不要掉以輕心,最好請婦產科醫師檢查一下。婦女出現以下一些症狀,請立刻就醫:
婦女因為症狀而來求診,婦產科醫師會先詢問病史,是否有危險因子存在,接下來會做骨盆腔的內診。病患會被要求躺在特殊的檢查台上,然後醫師用「鴨嘴」(陰道擴張器)去檢查出血的來源,包括陰道璧及子宮頸都必須詳細檢查。如果病患一年內未曾做過抹片,會順便檢查。 如果仍找不出出血點,這表示出血來源是從子宮腔內流出,必要時須施行子宮內膜切片手術。這是一種很簡單的小手術,病患無需住院,醫生在病人麻醉下,用一種括匙伸到子宮腔內,把內膜組織括下來,病理科醫師再用顯微鏡去觀察內膜組織是否有病變。
根據1988年國際婦產科學會(FIGO)所訂的「手術分期」法,就是須經手術化驗後才能決定期數。每一期還必須根據癌細胞的分化來加以分類: G1: 分化良好。 G2: 分化普通。 G3: 分化不良。 第一期 第一期:內膜癌侷限在子宮本身。 第一期A G123:內膜癌侷限在內膜。 第一期B G123:內膜癌侵犯到子宮平滑肌肉層,但小於二分之一的肌肉層。 第一期C G123:內膜癌侵犯到子宮平滑肌肉層,但大於二分之一的肌肉層。 第二期 第二期: 內膜癌侵犯到子宮頸,但還沒超過子宮以外。 第二期A G123:侵犯到子宮頸腺體 第二期B G123:侵犯到子宮頸腺體下組織 第三期 第三期:內膜癌侵犯到子宮以外,但仍侷限於骨盆腔內。 第三期A G123:侵犯到子宮最外面的漿膜層或輸卵管與卵巢、或陽性腹腔內細胞學檢驗。 第三期B G123:侵犯到陰道。 第三期C G123:侵犯到骨盆腔或主動脈旁之淋巴腺。 第四期 第四期:內膜癌侵犯到膀胱或直腸黏膜,或遠端轉移。 第四期A G123:侵犯到膀胱或直腸黏膜。 第四期B G123:遠端轉移,包括腹腔內擴散或腹股溝淋巴腺轉移。
絕大部分的子宮內膜癌患者是接受手術治療,也是目前認為最有效的療法。手術時,會先做腹腔內細胞學檢驗,接著子宮及雙測輸卵管與卵巢必須切除,最後骨盆腔或主動脈旁之淋巴腺也會取出去化驗是否有轉移。如果病理化驗結果顯示癌細胞只侷限於子宮內膜,這些病人往往在接受手術後即可治愈。相反,如果病理化驗結果發現癌細胞已擴散到子宮內膜以外的地方,術後尚須接受放射線治療以降低疾病復發機率。 有些病患由於年齡太大或者是有嚴重的內科疾病,無法承受手術的風險,就只能接受放射線治療,放射線治療包括體外照射及近接治療兩個部分。體外照射就是由一種特殊的機器釋放出高能量射線,直接射向骨盆腔將癌細胞殺死。病患每天只須接受數分鐘的照射治療,但要持續一個月左右。當體外照射結束後,還須近接治療,所謂近接治療就是將放射物質直接放入接近癌細胞處(即陰道內),以短距離內釋放高能量射線,將癌細胞趕盡殺絕。近接治療一週約兩次,一次耗費時間較長,一般共要接受四到五次的治療。整個放射線療程都不需要住院。 荷爾蒙治療及化學治療通常用於已遠端轉移或復發的疾病,效果有限,僅能延長病患存活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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