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與糖尿病  回上一頁

產科主治醫師


 問與答1  

Q:於產前檢查時因尿液試紙常有尿糖反應出現,所以在妊娠24週時接受醫師的建議做妊娠糖尿病篩檢,結果證實有「妊娠糖尿病」。醫師建議我先接受飲食控制,如果飲食控制未能把血糖濃度控制在理想範圍時,則需要接受胰島素治療。請問什麼是妊娠糖尿病?它對母體及胎兒有何不良影響?

A:所謂「妊娠糖尿病」是指孕婦於妊娠期間才被發現對糖分有耐受不良的現象。一般產檢於妊娠2428週之間會建議孕婦接受「妊娠糖尿病篩檢」,首先孕婦接受口服50公克葡萄糖水負荷試驗(無需禁食),喝完糖水後靜坐休息1小時,再抽血測靜脈血漿血糖值,若超過140mg/dL,則孕婦需進一步接受口服100公克葡萄糖耐受測試(OGTT)。施行此種測試時,孕婦需先於前一天晚上禁食8小時,然後隔天早上先抽血測空腹靜脈血漿血糖值,接著口服100公克葡萄糖水,然後再測口服糖水後1小時、2小時、3小時的靜脈血漿血糖值。如果4項抽血值中有2項以上異常的話,即可確定為妊娠糖尿病。而判讀的參考數據是根據美國全國糖尿病資料小組(NDDG)的數據,即空腹105mg/dL,1小時後190mg/dL,2小時後165mg/dL,3小時後145mg/dL。 經確定有妊娠糖尿病的孕婦,首先建議其接受營養師的飲食控制及鼓勵規律的產前運動。如果空腹血糖值MACROBUTTON HtmlDirect 105mg/dL及飯後2小時>120mg/dL,即表示血糖控制不好,此時除了飲食控制外尚需以胰島素來控制血糖。控制良好的妊娠糖尿病,其預後與正常的懷孕一樣,如果控制不好則容易造成「巨嬰」而導致難產與生產傷害,新生兒亦容易有低血糖、低鈣及黃膽的情形。 妊娠糖尿病的患者,最好於產後6週再接受口服75公克葡萄糖水測試。此種測試亦需於前一天晚上禁食8小時,然後隔天早上先抽血測空腹靜脈血漿血糖值,接著口服75公克葡萄糖水,然後再測口服糖水後2小時的靜脈血漿血糖值。如果空腹血糖值>140mg/dL及飯後2小時>200mg/dL,即表示此孕婦將來可能會成為「糖尿病族」成員之一,最好能定期追蹤治療。


 問與答2  

Q:我本身是糖尿病患者,目前還在接受降血糖藥物治療,如果想計劃懷孕,應注意那些事情?糖尿病對胎兒、新生兒及母體有何不良影響?

A:如果於懷孕之前本身已是糖尿病患者,最好於計劃懷孕前先把血糖控制好,而於懷孕期間更應將血糖控制在理想的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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