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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標題:上石膏後的照顧
發布日期:2008 年 1 月 25 日
一、 石膏的功用
1. 給予受傷部位支持及固定。
2. 預防或矯正肢體的畸型。
3. 肌腱或韌帶扭傷後固定患肢使用
二、 上石膏後應注意事項
1. 上石膏最初10∼15分鐘有燒灼感,是石膏散熱的關係。
2. 石膏患肢應抬高,使血液循環暢通。
3. 24小時內不要覆蓋棉被衣服,以利石膏儘速乾燥定型。
4. 若石膏患肢感到疼痛、腫脹、麻木、冰冷、蒼白,請立刻告知醫護人員。
5. 當身體敷上石膏需使用便盆時,應將床頭墊高以免倒流周圍石膏受到大小
便滲入污染。
6. 勿以抓癢器具深入石膏縫內,勿以堅固物體碰撞石膏。
7. 勿將石膏放在尖銳面上,勿弄髒石膏,勿弄濕石膏。
8. 翻身活動時注意安全,避免肢體受壓迫。
三、 石膏內的運動(請依照護理人員指導進行)
對指運動、張指運動、內收、外展、股四頭肌運動、足背伸展運動、足背屈曲運動。
四、 出院後如果有下列情形請及時回診
1. 持續性或漸進性疼痛。
2. 嚴重腫脹。
3. 有任何臭味或滲液流出。
4. 石膏變形斷裂、太緊或太鬆。
五、 去除石膏後之注意事項
1. 用溫水清洗皮膚。
2. 勿用手抓皮膚。
3. 潤滑皮膚,如使用綿羊油、乳液。
4. 繼續復健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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