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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曾於82年執行衛生署研究計畫,從事燒燙傷復健現況之調查,共抽樣調查了149 位燒燙傷病患。 由結果發現:燒燙傷後轉業者有30.3%,無法工作者有16.7%,而真正能回到原來工作者,僅達21.2%;而受傷後影響到繼續求學者(休學)亦有13.0%。Bowden(1983)亦曾調查了206位燒傷病患,發現主要影響返回工作的因素是燒傷的嚴重程度,但燒傷的部位、社會地位等等,也是可能的變數。Tucker和Fleet 也曾指出:大多數燒傷病患傷口痊癒後,在身體上多少會留下疤痕及活動障礙,在心理上也會因而對自我形象產生恐懼、厭惡、與羞愧,以致於喪失自尊,造成人際關係與生活適應的困難。因此協助燒燙傷病患早日回歸社會,過正常人的生活,則是燒燙傷復健的最終目的。燒燙傷病患能否順利回歸社會通常必須面臨以下問題並加以克服:
一、個人、家庭、社會之心理調適 燒傷的夢魘如何平復?家人是否過度的關愛?燒傷疤痕是否影響病患面對社會的自信心?退縮的心理、過度的保護等等都會影響踏出社會的第一步。
二、肢體功能的重建
嚴重燒燙傷常需要一再地開刀與重建,卻常無法完全挽回原來的功能。藉由輔助器具的設計或代償性的功能訓練,可以讓原本依賴性高的被照顧式生活,逐漸進展到獨立的生產式生活。
三、社會接納與角色之安置
學校或社會應該用關懷的心、平常的態度來接納他們,使他們能正常地發展與學習。對功能殘障者,協助安置卻無需完全資助;扶他們站起來,也要鼓勵他們走得更有自信、更有尊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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