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世界估計每年約有五、六千萬的早期懷孕婦女尋求流產手術。而非正式的統計,台灣地區每年亦約有20-40萬的婦女摘受人工流產手術,其中一大部份為未婚女性。發現黃體素接受器的Dr.Baulieu曾說:在醫藥發達的國家地區,因流產手術而造成感染死亡的機會微乎其微,但在貧窮落後的國家地區,用手術流產的危險性遠超過使用RU486。是故減少侵襲性的流產手術(D&C),改用非侵襲性的藥物(RU486)來終止妊娠,無疑是醫學上的一大進步。
儘管天主教國家及各國內墮胎人士的反對,法國政府在1988年批准Mifepristone(RU486)以墮胎藥上市,也是全世界第一個核准該藥的國家。之後,英國及瑞典亦分別在1991及1992年核准Mifefpristone的上市。中國大陸於1990-1992年進行phase I、II臨床試驗後批准上市。而美國FDA終於2000年9月28日決定核准Mifefristone合併Misoprotl使用於終止妊娠。國內衛生署在各方引頸企盼之下,亦於2000年12月28日正式核准Mifepristone以第四級管制藥品上市。
妥善使用Mifepristone(RU486)能保障某些婦女健康,甚至挽救一些婦女的性命。Dr. Baulieu強調:「不能在沒有醫師及護理人員的指導監視下服用RU486進行墮胎。」身為婦產科醫師的我們必須瞭解Mifeprostone的使用及其限制。
相對於人工流產手術,Mifeprostone(RU486)提供早期妊娠流產另一種選擇的機會。目前一般設定的條件為妊娠週數小於50天,RU486給予600mg單一劑量,36-48小時後給予小量前列腺素E1(Misoprostol)0.2mg共3粒或E2(Sulprostone)500mg肌肉注射,流產成功率可達95﹪以上。
在RU486正式上市前,法國自1988年5月至1989年9月曾進行大規模的臨床試驗,參與人數達一萬六千名婦女,平均成功率為95.3﹪,單獨使用RU486者成功率僅達88.6﹪。56﹪的胚胎在給予前列腺素後的4小時內排出,86.5﹪的胚胎在24小時內排出。平均陰道出血天數為8天。0.8﹪的病人因大量出血而需進行子宮搔刮術,且只8.5﹪有的病人有一些輕微的副作用,如頭痛、疲倦、皮疹等。
1991年,在七萬名使用者中,有一名三十歲菸癮極大的患者使用RU486進行墮胎,在注射列腺素後,因心臟病突發死亡,因此法國健康部禁止菸癮大者及年齡超過三十五歲婦女使用RU486,並建議使用低劑量前列腺素。同時為避免被濫用,開始時限定於懷孕七週內的婦女使用,1994年起則放寬至懷孕十週內。婦女若考慮墮胎,在證實早期懷孕後,予一星期時間的考慮後,返回門診簽署必要文件及同意書,醫師會給予600mg(3顆)的RU486,48小時後再返診,於醫護人員的監視下服用前列腺素,留院觀察4小時。依臨床經驗大部分的婦女在(1-2小時會內有如月經般的出血,而此將持續十天左右。十天後婦女必須返診檢查是否完全排出體外。以往前列腺素採肌肉注射,但自1991年起,可改用口服前列腺素,較為方便。
1990年,英國發表的多中心臨床試驗,設定的懷孕週數在九週以內,使用單一劑量Mifepristone 600mg,48小時後給予gemeprost 1mg陰道塞劑,完全流產之成功率達94﹪,而妊娠43天以下的患者100﹪成功。
在美國使用Mifepristone併用Misoprostol的給藥方式係依據在法國進行的二個試驗結果建立的,在最後一次月經週期開始的49天內,口服Mifepristone 600mg,2天後再口服Misoprostol 400 mg,二週後返診追蹤確認墮胎是否完全。美國進行的臨床試驗顯示,完全流產的成功率為95.5﹪,因大量出血需接受緊急搔刮術者僅1.5﹪。因此美國FDA在1996年9月18日核准Mifepristone上市。
中國大陸在1986-1990年研製成功Mifepristone,而在1990-1992年進行phaseI、II臨床試驗,顯示其所製造的Mifepristone與法國產製的RU486臨床效果相同。1993年在17省市30個醫院進行的phase III臨床試驗(n=4500),比較單次給藥(Mifepristone 200mg)和分次給藥(Mifepristone 150mg:50,25,25,25,25),並在第5天早上使用Carboprost(15-methyl PGF2a)1mg陰道塞劑之效果。結論發現分次給藥優於單次給藥(完全流產成功率:92.0﹪ vs 88.6﹪);同時年輕者、妊娠週數小者、及初產婦者效果較佳。目前中國大陸生產的Mifepristone有二:(1)浙江省出品之「含珠停」:第一天早上空腹或進食後2小時,口服Mifepristone(25mg)早晚各一粒連續3天,第四天早上空腹或進食後2小時,口服Misoprostol(0.2mg)共3粒。(2)上海出品之「息隱」:第一天早上空腹或進食後2小時,口服Mifepristone(25mg)早晚各2粒,第二天早上空腹或進食後2小時,口服Mifepristone(25mg)早晚各1粒,第三天早上空腹或進食後2小時,口服Misoprostol(0.2mg)共3粒。
至於國內,在衛生署核准Mifepristone上市之前,根據中華民國婦產科醫學會統計有八成的醫師會員曾處理過因服用Mifepristone所產生不適反應的病例,其中二名死亡案例都是自行到藥局購買Mifepristone服用,沒有醫師的監控,其中一名因流產不完全,持續出血超過一個月,引發感染造成敗血症而死亡;另一名案例則是因子宮外孕,服用後引發大量出血而死亡。民國87年底,衛生署核准台大、國泰、新光、高醫四家醫學中心進行RU486的臨床試驗。高醫使用由法國進口RU486原料,在國內打錠的產品(Apano),其他三家則用直接由法國原廠進口的產品。民國88年8月21日衛生署藥政處公布國內某醫學中心(高醫)執行的臨床試驗初步結果,在接受200mg(低劑量組)、600mg(高劑量組)兩種劑量的Mifepristone之後,36-48小時後再併用400mg前列腺素,高低兩種劑量組的各16名受試者中,各有七名患者墮胎失敗,失敗率為44﹪。失敗的14人案例中有3例為不完全墮胎,之後必須以墮胎手術將胎兒取出,另一名則繼續懷孕。研判如此高的失敗率應是子宮收縮不完全所致,強列懷疑是前列腺素劑量不足,衛生署已要求研究單位修改計劃,提高前列腺素劑量至600mg。後續的臨床試驗結果顯示與國外所發表的結果並無差異。89年12月28日行政院衛生署終於核准法國原廠墮胎藥RU486的成分藥Mifepristone上市。
總之根據國外實際使用的經驗及國內的臨床試驗,在在顯示Mefipristone對早期妊娠(妊娠週數£49天)的流產效果較諸傳統的手術治療亳不遜色,但其併發症並不比傳統手術低,常見的併發症從不完全性流產、出血、感染到敗血、休克、死亡都有。可見以藥物墮胎仍需在醫師的嚴密監控下,才能確保安全。所以,我們支持婦產科醫學會對RU486的立場:列為管制藥品,由婦產科醫師執行使用,爭取修法使不得於藥局販售。並應按學會及院方擬定之標準流程使用RU486,以維婦女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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