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項 | 條件 | 本院獲獎人 |
科技部傑出研究獎 |
(一)學術研究類: (二)產學研究類: |
謝森永教授 (106年) 郭漢彬教授 (104年、93年) 鐘文宏副教授 (103年) 施麗雲教授 (103年、98年、92年) 賴瓊慧教授 (99年、96年) 魏福全教授 (99年、87年) 邱政洵教授(99年) 楊智偉教授(96年) 朱嘉明教授(85年) 廖運範教授(76年-84年) |
科技部吳大猷先生紀念獎 |
(一)年齡在四十二歲以下(女性候選人在此年齡之前曾有生育事實者,每生育一胎得延長兩歲,但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二)副教授、副研究員或相當職級以下。 (三)未曾獲得本部傑出研究獎。 |
鐘文宏教授(98年) 趙安琪教授 (97年) 邱政洵教授 (92年) |
傑出特約研究員 |
計畫主持人即本要點所稱特約研究人員,須符合本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資格(已退休人員除外),且累獲本會傑出研究獎三次者。 |
施麗雲教授(103年) 廖運範 (85年) |
教育部學術獎 |
(一)公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校長。 (二)公私立學術研究機構主持人。 (三)中央研究院院士。 (四)相關學術領域教授五人。 |
魏福全教授(103年) 陳鈴津教授 (100年) 廖運範教授(77年) |
教育部國家講座主持人 |
(一)中央研究院院士。 (二)曾獲得本部學術獎。 (三)在國內外學術或專業領域上有與前二款相當之傑出貢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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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德醫藥科技獎- 卓越醫藥科技獎 |
(一)任職於各級政府機關、公私立研究機構(包括財團法人)、公私立大學院校、公民營企業機構,且其研究成果或設計係在服務機關工作期間完成者,得經由服務機關首長推薦為候選人,並在推薦書上加蓋該機關印信。 (二)隸屬於某一學會或團體之成員,且其研究成果或設計為該學會或團體所深切認識者,得由該學會或團體負責人推薦為候選人,並在推薦書上加蓋該學會或團體之印信。 凡我國國民任職於國外大學或學術研究機構者,得由所在學校或學術研究機構之主管推薦為候選人。 (三)我國國民從事醫、藥科技研究工作具有傑出成就者,均得由本會所組成的「醫藥科技人才發掘推薦委員會」推薦為候選人。 (四)卓越醫藥科技獎之研究成果或設計如屬數人之共同成就,但其中一人具有特殊貢獻者,應推薦此人為候選人。其特殊貢獻及所占比重、影響等,均應詳盡說明,作為評審之依據;其他共同工作人員所占之比重、影響等,亦應詳列,以作評審之參考。如所推薦之研究成果或設計獲得入選,以該候選人為受獎對象。 (五)前項所稱其他共同工作人員所占之比重、影響等,應經共同工作人員簽章同意或經服務機關加蓋印信認定。 (六)卓越醫藥科技獎之研究成果或設計如屬數人之共同成就,並共同列為創新或發明人者,推薦人應指定其中一人為候選人代表。 |
鐘文宏教授
(第六屆99年) 楊智偉教授(第五屆98年) 魏福全教授(第三屆96年) |
李天德醫藥科技獎- 青年醫藥科技獎 |
四十五歲以下,具醫、藥科技研究之能力,任職於國內各級政府機關、公私立研究機構(包括財團法人)、公私立大學院校、公民營企業機構,且仍繼續從事醫藥研究者,應經由所屬單位主管推薦為候選人。 |
鐘文宏教授(100年) |
李天德醫藥科技獎- 傑出論文獎 | 鐘文宏教授(第一屆94年) | |
總統科學獎 | ||
行政院科技部傑出科技貢獻獎 |
魏福全院士
(97年、78年) 林杰樑教授(93年) 莊垂慶教授(89年、88年) 吳德朗(78年) 廖運範(7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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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士 |
陳鈴津院士(105年) 魏福全院士(101年) 廖運範院士(89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