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獎項


林口院區

獎項 條件 本院獲獎人
科技部傑出研究獎

(一)學術研究類:
近五年內研究績效傑出,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
1.研究成果能顯著提升我國國際學術地位。
2.研究成果對國家社會具有重大貢獻。

(二)產學研究類:
申請人近五年內應用研究成果或產業技術應用績效傑出,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
1.研究成果能顯著促進我國產業技術發展,突破現有技術水準並提升產業國際競爭力。
2.研究成果具前瞻科技創新性,對產業發展或國家社會具有重大貢獻。

謝森永教授 (106年)
郭漢彬教授 (104年、93年)
鐘文宏副教授 (103年)
施麗雲教授 (103年、98年、92年)
賴瓊慧教授 (99年、96年)
魏福全教授 (99年、87年)
邱政洵教授(99年)
楊智偉教授(96年)
朱嘉明教授(85年)
廖運範教授(76年-84年)
科技部吳大猷先生紀念獎

(一)年齡在四十二歲以下(女性候選人在此年齡之前曾有生育事實者,每生育一胎得延長兩歲,但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二)副教授、副研究員或相當職級以下。

(三)未曾獲得本部傑出研究獎。

鐘文宏教授(98年)
趙安琪教授 (97年)
邱政洵教授 (92年)
傑出特約研究員

計畫主持人即本要點所稱特約研究人員,須符合本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資格(已退休人員除外),且累獲本會傑出研究獎三次者。

施麗雲教授(103年)
廖運範 (85年)
教育部學術獎

(一)公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校長。

(二)公私立學術研究機構主持人。

(三)中央研究院院士。

(四)相關學術領域教授五人。

魏福全教授(103年)
陳鈴津教授 (100年)
廖運範教授(77年)
教育部國家講座主持人

(一)中央研究院院士。

(二)曾獲得本部學術獎。

(三)在國內外學術或專業領域上有與前二款相當之傑出貢獻。

李天德醫藥科技獎- 卓越醫藥科技獎

(一)任職於各級政府機關、公私立研究機構(包括財團法人)、公私立大學院校、公民營企業機構,且其研究成果或設計係在服務機關工作期間完成者,得經由服務機關首長推薦為候選人,並在推薦書上加蓋該機關印信。

(二)隸屬於某一學會或團體之成員,且其研究成果或設計為該學會或團體所深切認識者,得由該學會或團體負責人推薦為候選人,並在推薦書上加蓋該學會或團體之印信。 凡我國國民任職於國外大學或學術研究機構者,得由所在學校或學術研究機構之主管推薦為候選人。

(三)我國國民從事醫、藥科技研究工作具有傑出成就者,均得由本會所組成的「醫藥科技人才發掘推薦委員會」推薦為候選人。

(四)卓越醫藥科技獎之研究成果或設計如屬數人之共同成就,但其中一人具有特殊貢獻者,應推薦此人為候選人。其特殊貢獻及所占比重、影響等,均應詳盡說明,作為評審之依據;其他共同工作人員所占之比重、影響等,亦應詳列,以作評審之參考。如所推薦之研究成果或設計獲得入選,以該候選人為受獎對象。

(五)前項所稱其他共同工作人員所占之比重、影響等,應經共同工作人員簽章同意或經服務機關加蓋印信認定。

(六)卓越醫藥科技獎之研究成果或設計如屬數人之共同成就,並共同列為創新或發明人者,推薦人應指定其中一人為候選人代表。

鐘文宏教授 (第六屆99年)
楊智偉教授(第五屆98年)
魏福全教授(第三屆96年)
李天德醫藥科技獎- 青年醫藥科技獎

四十五歲以下,具醫、藥科技研究之能力,任職於國內各級政府機關、公私立研究機構(包括財團法人)、公私立大學院校、公民營企業機構,且仍繼續從事醫藥研究者,應經由所屬單位主管推薦為候選人。

鐘文宏教授(100年)
李天德醫藥科技獎- 傑出論文獎 鐘文宏教授(第一屆94年)
總統科學獎
行政院科技部傑出科技貢獻獎 魏福全院士 (97年、78年)
林杰樑教授(93年)
莊垂慶教授(89年、88年)
吳德朗(78年)
廖運範(73年)
院士 陳鈴津院士(105年)
魏福全院士(101年)
廖運範院士(8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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