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動物中心
Laboratory Animal Center
|
|
相 關 流 程 |
|
一. 動物寄養流程
- 訂購動物前請先上院內電子表單系統填寫(林口)動物申購/飼育/上架確認申請表,待實驗動物中心人員確定引進日期結案後,可至院內電子表單系統處理追蹤處查詢確定引進日期。
- 未經獲准擅自進動物者,將通報動物管理委員會。經勸導後仍無改善和影響他人實驗者,將交由動物管理委員會議處。
- 鼠類動物由動物中心統一向樂斯科、國家動物中心訂購;如需引進其他動物中心如:台灣大學實驗動物中心等動物,需先通知實驗動物中心,並由計畫主持人或其助理自行訂購,但需使用動物中心提供專用運輸籠進行運送;如需訂購國外動物者,需先發文至林口醫研部,核可後請計畫主持人或其助理自行自行訂購。
- 中大型動物:兔、狗及豬統一由動物中心向農委會核可來源訂購。
- 申購動物需於兩週前提出申請,俾便向外訂購。
二. SPF房注意事項
- 欲申請進入SPF 房者請於二週前先與實驗動物中心人員登記,以免使用無菌操作台者互相衝突,以及方便衣包之準備。
- 進入及離開SPF房時請於SPF房門口登記其進出時間、進出事由、及進出之物品。
- 需帶入SPF房內之物品,可高溫高壓滅菌之器械需先滅完菌後才可進入,不能滅菌者先以75%酒精擦拭消毒過,於SPF房對外之傳遞箱經UV燈照射20分鐘後才可使用。
- 進入SPF房請確實將外衣褲去除,並換上準備好之衣包,勿將各自的醫技服、醫生服穿於其中,只套上隔離衣,經人員發現,口頭勸導兩次,第三次提報動物管理委員會。
- 如已出乾淨區欲再重新進入者,請重新更換隔離衣、工作服、工作褲等。
- 最後離開SPF區的人,需開啟各室內或走廊的紫外燈。最先進入的人則關閉。
- 動物離開SPF房室需從對外傳遞箱出去。
三. 門禁管制注意事項
- 申請資格:具有林口長庚實驗動物照護及使用委員會同意書及核准之研究計畫主持人及計畫相關研究人員。
- 已參加過實驗動物中心之教育訓練課程或線上學習通過者上院內電子表單系統填寫填寫(動)門禁刷卡申請表,主持人覆核完成後,於上班時間帶員工識別證前來動物中心一樓行政櫃台感應內碼後方能設卡。
- 訪客及臨時需進入實驗動物中心者,需由動物中心人員引導進入。
- 以上班時間為原則,若需假日時間進入者,請一週前至二樓櫃台登記假日門進申請表。
- 如有特殊實驗上之需求,如需非本院員工之協助者,請向醫研部提出申請,未經核可不得進入實驗動物中心。
- 進出實驗動物中心,請填寫實驗動物中心「人員出入管制表」。
- 門禁卡一張限一人使用,不得多人使用一張,經發現將提報異常並停止使用此門禁卡。
四. 鼠房注意事項
- 進大、小鼠前請先填寫動物申購(寄養)申請單,待實驗動物中心人員通知引進日期後方可訂購動物,未經獲准擅自進鼠者,將通報動物管理委員會,經勸導後仍無改善和影響他人實驗者,將交由動物管理委員會議處。
- 在各鼠房進行實驗中,請勿將cage放於地面上進行換籠或各項實驗,未遵守經發現,口頭勸導兩次,第三次提報動物管理委員會,經勸導後仍無改善和影響他人實驗者, 將交由動物管理委員會議處。
- 在各鼠房進行實驗完成後,請自行將髒cage帶至洗滌室給外包人員清洗。未帶至洗滌室棄置於各鼠房地面,經人員發現,口頭勸導兩次,第三次提報動物管理委員會議處。
- 實驗進行中, 大、小鼠進出各動物房請確實於登記本登記進出隻數或cage數,以維護自己權利。
- 實驗進行結束,請自行犧牲實驗鼠,如欲以CO2犧牲實驗鼠,請向實驗動物中心登記借CO2之專用cage,使用完畢清洗乾淨,再向實驗動物中心人員登記歸還,並將動物屍體登記後於動物屍體冰櫃進出表後拿至屍體冷凍櫃放置 。(有傳染性疾病請告知動物管理人員,待管理人員先經高溫高壓滅菌後,才置放於冷凍櫃。)
- 各實驗人員於動物之進出時,請確實填寫動物進出紀錄表,以便進行動物飼養之統計,否則將以進出紀錄表之紀錄作為寄養費用之計算。
- 各實驗人員於離開鼠房時,請確認cage之上蓋或飼料架是否與cage為緊閉狀態,如因此造成實驗鼠脫逃時,除將動物犧牲外,將提報動物管理委員會議處。
- 實驗動物中心之飼養空間為公用之空間,由實驗動物中心工作人員進行調整,各研究人員未經許可請勿任意移動他人之飼養空間,如經發現有擅自移動經兩次勸導仍無效者,將提報動物管理委員會議處。
- 實驗動物中心內所寄養之大鼠以一個PC cage飼養三隻大鼠為原則,「未經許可」請勿私自繁殖,如有繁殖之需求者,請經由醫研部向動物管理委員會提出申請。如有發現私自繁殖者,將於予犧牲大鼠,並提報動物管理委員會議處。
- 實驗動物中心內所寄養之小鼠以一個cage飼養六隻小鼠為原則,「未經許可」請勿私自繁殖,如有繁殖之需求者,請經由醫研部向動物管理委員會提出申請。如有發現私自繁殖者,將於予犧牲小鼠,並提報動物管理委員會議處。
- 如為實驗上之需求,需將動物攜出,請將動物於當日送回。隔夜,則不得送回實驗動物中心。
五. 離開SPF注意事項
- 工作人員完成換墊料或研究作業後,確實將無菌操作台內及手推車桌面清理或擦拭乾淨以及地面打掃乾淨。
- SPF房內之門和燈,請確實關閉,並開啟所有UV燈。
- 走回air shower內門確實關上以免外門無法開啟。
- 於air shower門外填寫人員進出紀錄表。
- 紀錄實驗動物進出紀錄表。
- 於更衣室中脫去之隔離帽,口罩,鞋套丟入垃圾桶中。
- 將穿過之污衣丟入污衣袋中。
- 離開更衣室將更衣室門及燈關閉。
- 開啟更衣室之UV燈。
六. 手術房及顯微手術房使用注意事項
- 欲使用手術房或顯微手術房進行實驗者,請於二週前上院內電子表單系統登記。
- 使用完畢請將所有物品歸位,並將手術房或顯微手術房使用後之桌面清掃乾淨,恢復原樣,未依規定者,將提報動物管理委員會議處。
- 使用完畢請通知實驗動物中心之人員。
七. 物品出借注意事項
- 為實驗上之需求,需向實驗動物中心借用物品者,請向實驗動物中心提出申請。
- 填寫器材(物品)進出表,並於一星期內歸還物品,違者將提報異常於醫研部。
- 物品歸還請保持物品之完整性,如有毀損者,請負賠償之責任。
八. 中大型房室注意事項
- 兔房:
檢疫期間14~28天,檢疫未完成前,研究人員請勿進行實驗、攜出或任意移動。
手術前:
(1)確實學習保定技巧,避免動物於抓取過程中造成傷害。
(2)請確實秤重,避免給予過高的麻醉劑量,並每次補麻藥時建議使用第一次劑量的1/3至1/2。
手術後:
(1)確實在動物甦醒後再放回籠位,於籠中鋪設中面巾,並將飼料盒中飼料清空。
(2)研究人員應於動物實驗後三日內每日親自至飼養區觀察動物恢復情況,並向飼育人員了解動物之採食情形。
(3)實驗後應給予抗生素,並適時給予止痛。
(4)動物實驗後若連續三日採食狀況不佳,可給予新鮮蔬菜誘使動物進食,蔬菜由研究人員自行準備。
- 豬、狗房:
(1)檢疫期間14~28天,檢疫未完成前,研究人員請勿進行實驗、攜出或任意移動。
(2)欲實驗前一天,請與區域負責人告知(禁食、餵藥等事宜)。
手術後:
(1)研究人員應於動物實驗後三日內每日親自至飼養區觀察動物恢復情況,並向飼育人員了解動物之採食情形。
(2)實驗後應給予抗生素,並適時給予止痛。
九. 檢疫房使用注意事項
- 大小鼠檢疫期為3~14天,新進動物之檢疫期間不可進行實驗。
- 實驗動物從各房室攜出實驗前一日需向檢疫組人員詢問是否有空籠位 並進行預約籠位,且需告知實驗地點、內容及相關資訊(實驗地點目前僅限於林口院區始可返回)。
- 檢疫期間實驗動物可攜出實驗,但需事先預約(於預約表單上填寫預攜出之時間與檢疫室籠號),並於攜出動物之前一日準備好運輸用之紙箱。
- 檢疫期間若有特殊需求請事先告知檢疫組人員:
(1)如特殊飲水、飼料(需標示成分、來源、有效期限等相關資訊)及墊料等,請於寄養前送至檢疫房備用。
(2)需觀察其實驗動物,需事先預約時間並學習檢疫室之相關流程。
(3)若需假日攜出實驗,需事先告知並學習檢疫室之相關流程。
- 每月第一個周五會進行例行性消毒,攜出之實驗動物請於16:30前送回。
十. 衛星動物房使用注意事項
- 2J衛星動物房
1.飼養小鼠需申請填寫同意書
2.飼養期限為4-6週
3.需申請2J門禁
4.進入2J正壓房需穿著拋棄式隔離衣,戴口罩、手套、帽套、鞋套
5.填動物進出表
6.墊、飼料及飲水一週至少更換一次
7.更換後髒備品當日送回動物中心
- 病理衛星動物房
1.需申請填寫同意書
2.飼養期限為6-8週
3.需申請病理大樓門禁
4.進入B1衛星動物房需穿著醫技袍,戴口罩、手套、帽套、鞋套
5.填動物進出表
6.墊、飼料及飲水一週至少更換一次,並填寫更換紀錄
7.人員進出測量輻射值並填寫人員進出
8.更換後髒備品當日送回動物中心
- 1J衛星動物房
1.飼養小鼠需申請填寫同意書
2.飼養期限為4-6週
3.進入需由具有輻安證照人員陪同
4.進入1J衛星動物房需穿著醫技袍,戴口罩、手套、帽套、鞋套
5.填動物進出表
6.墊、飼料及飲水一週至少更換一次
7.更換後髒備品當日送回動物中心
十一. 動物實驗欲申請使用管制藥品流程:
十二. 動物購買費費用報銷單相關處理流程:
- (動物寄養於大學)動物購買費費用報銷單相關處理流程:
- (動物寄養於醫院)動物購買費費用報銷單相關處理流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