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合變更申請原則需以新案送審:
研究執行所核准之計畫書內容進行大幅度修改或增訂,或是不符合農委會所規範之原則者屬之。 |
- 已核准動委會同意書之主持人變更
- 已核准動委會同意書之計畫名稱變更
- 實驗中所需動物之變更
- 增加動物數量已超過原核准量之50%。
- 新增動物繁殖計畫。
- 新增/變更原同意書核准以外之動物物種。
- 動物計畫所執行之實驗內容、方法、劑量與步驟之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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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項項次(1)、(2):依據「快速審查作業」流程辦理: 需檢附:HIS填寫之動物實驗計畫申請表、動物實驗申請評估表(實質)、已核准原案之動委會申請書及IACUC同意書共計ㄧ式三份,寄送至院區動委會。
- 前項項次(3)、(4):依據「新案審查作業」流程辦理:需檢附:HIS填寫之動物實驗計畫申請表、共計ㄧ式三份,寄送至院區動委會。
- 若後續通過新案審查,原案則需進行撤案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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