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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室生物安全等級原則性規定-- 資料來源:林口長庚醫院臨床病理科 副技術主任 曹國倩提供92.04.25 一、生物安全等級第一級 適用於不會引起健康人類疾病的已知病原,對實驗室人員及環境的危害最小。 1. 實驗室設施:(第二道防護)
2. 標準微生物操作程序:
3. 安全防護設施:(第一道防護)
4. 人員訓練要求:
二、生物安全等級第二級 適用於處理會對實驗室人員及環境產生中等危害的已知病原 1. 實驗室設施:(第二道防護)
2. 標準微生物操作程序:
3. 安全防護設施:(第一道防護)
4. 人員訓練要求
三、生物安全等級第三級 適用於處理經人員吸入或氣霧傳播會引起嚴重或可能致命的感染病原。 1. 實驗室設施設施:(第二道防護)
2. 標準微生物操作程序:
3. 安全防護設施:(第一道防護)
4. 人員訓練要求:
* 生物安全操作櫃 1. CLASS I
2. CLASS II
3. CLASS III
*濃高效率顆粒空氣(HEPA)濾紙只捕捉顆症、化學品、毒氣和蒸氣會穿過,捕捉的最小顆粒粒徑為0.3u。 第二級 用途:進行低度或中度危險性之微生物、病原體之無菌操作時,保持作業空間空氣的清淨。通常可分為一般生物性作業時使用之A型,及操作含有少量有害危險化學物質、放射性物質、氣體物質等HEPA過濾器無法有效捕集去除之物質之作業時使用之B型。 構造規格:具備前面開口部及排氣口,由前面開口部流入之氣流,可防止內部污染氣體流出,經HEPA過濾器過濾之清淨空氣,流入作業空間,排氣時要經過HEPA過濾器處理後排出箱櫃之外。 密閉度:箱櫃內以空氣加壓到50毫米水柱時,經30分鐘後,內壓下降須在10%內。將肥皂水或專用之防漏檢查發泡劑塗佈或噴霧,在箱櫃內所有的融接部份時,不會觀察到有因漏氣而產生發泡現象。 作業的安全性試驗:以5~10×108 cfu(colony forming unit)之枯草菌芽胞作噴霧檢查時,在四台液體沖擊瓶(impinger)能夠補集到的菌落總共在十個以下。實驗開始後5-15分鐘能採獲之 slit sampler 的菌落數,每次實驗在五個以下,經連續三次測試才算合格。 試料保護試驗:以枯草菌芽胞 5~10×106 cfu噴霧檢查時,在10公分培養皿之洋菜平板上所採到的菌落數為五個以下,連續三次實驗則合格。 試料間相互污染之防止試驗:以枯草菌芽胞 5~10×104 cfu噴霧檢查時,在洋菜板中心以外離355毫米以上的位置所採集到的菌落數為二個以下,左右各三次連續測試則合格。 排氣速度:在15公分內之格子測試,各測定點排氣之風速在平均值的±20﹪之內,在指定範圍內設計一個能均勻排氣風速之箱櫃。進氣風速:由前門開口部流進來的風速平均為0.4公尺/秒以上,(B型則在0.5公尺/秒以上)。 送風機:送風機的濾片壓力損失在20﹪以上時,不做迴轉控制處理,風量減少在25﹪以內。 氣流方向:以目測發煙管流出來的狀態來制定,在前面開關下端100±10毫米上的高度,作業空間的下層前後之吸氣流分散位置,前面開關之下端150毫米之高度,前面開關20-30毫米內側之位置,檢查側面空間左右側面時,煙能慢慢向地下流動。沒有煙流下來的部分,煙不可向上逆流,又不可使煙漏出安全箱櫃外。在前面開口部之外側30-40毫米位置檢查其周圍時不會使煙漏出箱櫃,或不可使煙漏入作業空間。 溫度上升:在4小時連續運轉後,室溫和箱櫃內之溫差相差在8℃以內。 噪音程度:噪音要保持在67分貝以下。 照明度:平均照明度為800-1200 lux。 震動:直角3方向作業震動變位在5微米 RMS以下。 液體接收皿:液體接收皿要容易清洗,且至少可以裝4公升之容量。 清洗與滅菌之考慮事項:在表面上由流體之飛沫所污染時,能夠不用工具就可洗除,實驗台及實驗空間需局部處理清除。不移動安全箱櫃之下,能夠用甲醛滅菌,前面的開口部、排氣口等用金屬板、塑膠板、黏膠紙可密封。為了能夠容易清掃,地板與安全箱櫃最下面之間隔要保持80毫米之空間,或地板或實驗台要使用密封紙封密。 檢查: HEPA過濾器設置後每年施行一次檢查。 第三級: 用途:具有高危險性的微生物、病原體之操作法。 構造規格:密閉式的箱櫃,由吸氣口流入之氣體及排氣口之排氣需用HEPA過濾器處理,排氣要用雙重的HEPA過濾器過濾,或經燃燒滅菌裝置方可排出外面。作業空間對作業室要保持負壓(15毫米水銀柱以上),作業用的手套、試料、器具在進出時,要設有高壓滅菌器或滅菌液槽滅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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