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簡歷 |
| 個人簡歷 |
懷孕期身心不適 林口長庚精神科婦女身心醫學小組蕭美君主治醫師
孕期生理劇變,容易產生身心不適,懷孕並不完全像媒體廣告呈現的,只有溫馨愉悅而已;但是大部分孕婦都可順利度過,少部分體質敏感,或懷孕出現併發症,或持續難忍不適的個案,可能還是要接受精神心理的專業協助。治療目標首在:保護母親胎兒身心平安,以非藥物治療為主,確有必要,才施以藥物或其他介入性治療。
精神科或心理衛生專業人員執行諮詢評估的主要對象在: (1)原有精神或身心症個案,懷孕後的處理。 (2)使用抗精神病藥物、抗憂鬱劑或抗焦慮劑個案,發現懷孕後的諮商及處理。 (3)現在精神科或身心科求診個案,正打算受孕。 (4)過去曾有精神病或精神官能症病史,懷孕時擔心舊疾復發。
在非藥物處理方面,有以下數項原則 (1)戒除咖啡、茶葉、及煙酒 (2)適當的睡眠 (3)放鬆技巧練習 (4)練習辨認負面思考,做思考記綠,再與專業人員討論,或進一步施行認知行為治療法 (5)尋求媽媽教室或其他支持團體組織幫忙 (6)儘可能降低心理及環境的壓力事件 (7)多汲取相關身心及懷孕的衛教資訊 (8)與婦產科專業團隊,建立良好互動及追蹤治療關係 (9)必要時求助婚姻諮詢治療,或個人心理治療會談
少數個案,因情況特殊或病情較重,必須施以專業藥物或其他介入性治療。但是懷孕第一期(前三個月),還是儘量避免使用任何藥物,因為此時是胎兒發育重要腦部及主要器官的時機。第二期(四到六個月),若是病情太嚴重,例如重度憂鬱到不能吃、不能睡,營養不足以維持母體胎兒所需,或持續出現自殺念頭;或是精神分裂及躁鬱症,在孕期急性發病,出現混亂行為,連自己都無法照顧;或是稍輕一點,但長期不能睡眠、嚴重焦慮痛苦等等。若是用藥是利大於弊,仍是可用安全性較高的精神藥物治療。更嚴重的個案,要考慮收治急性病房處理,施以藥物或安全性高的電痙攣療法(ECT),來求快速穩定病情。若是第三妊娠期(生產前三個月),用藥巳較為安全;但是所有的治療方向即用藥決定,均必須與個案及家人仔細討論,共同決定才是。 孕婦的辛苦,生產過的女人最清楚;孕婦的病痛,專業婦產科、精神科、或身心科醫師,更能提供專業諮詢與照護。有問題,就多請教'婆婆媽媽',或是進一步找專業醫生諮詢了解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