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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多給精神病患一點空間
 
  (原載常春月刊 2006年6月"醫心有方"專欄 )
劉嘉逸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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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醫療水準世界一流,對精神疾病的社會偏見卻仍停留在未開發國家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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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友A君任職某綜合醫院精神科主任,近日為院方的觀念及政策所困擾。該院高層主管對設於醫院門診區之「精神科復健商店」有意見,要求停辦,理由是「有礙觀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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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復健商店,是「實習商店」及「庇護商店」的俗稱。

    精神病患病情穩定後,應回歸家庭、社會。然而個案受到病情影響,功能退化,在重回社會過程,易出現適應不佳,病情不穩的現象,尤其社交及職業功能,常是穩定個案回歸社會之「罩門」。

    精神科職能復健治療因此扮演協助個案回歸社會的重要角色。日間復健中心,社交技巧訓練,職業復健訓練……等等,皆是職能治療在精神醫療服務中,貢獻卓著的項目。其中職業復健包含:職能評鑑、就業諮商、求職技巧訓練、工作坊、實習商店、庇護性就業、支持性就業等等。透過專業人員協助輔導,期望個案漸次進步,最終進入一般就業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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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庇護性商店是在機構的保護及專業人員輔導下的就業環境,它面臨一般商家之競爭,且專業人員需花費相當的心力輔導、協助、與支持個案,幾乎所有的庇護商店都是慘澹經營。

    通常庇護商店設於社區,但因經營不易,多數醫院會在院內設置功能介於實習商店與庇護商店之間的「復健商店」。

    我們醫院亦設有復健商店,販售書籍、食品與報紙。極為簡單,但我們都以個案為傲,部分家屬看到個案從急性期的嚴重狀況進步到能從事初級職業工作,甚至感動落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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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無法理解該醫院所謂「有礙觀瞻」指的是什麼?復健商店因販售物品單純,且有專業人員輔導,通常硬體簡潔優雅。個案除動作略慢外,皆溫和有理,且大部分機構皆要求穿著整潔制服,不知妨礙了哪些觀瞻?

    醫院是醫療機構、是慈善事業,又不是百貨公司精品店。曾見某教會醫院將精神科復健商店設在醫院大廳,他們認為那是展現醫院愛心,關懷殘障同胞最直接的方法,聞之令人感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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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所以如此,個人覺得,對精神病患的「社會偏見」應是主因。台灣醫療水準世界一流,對精神疾病的社會偏見卻仍停留在未開發國家水準。以前常發生民眾反對社區設置身心障礙庇護商店之情事。現在竟然連醫療機構自身都誤解排斥,著實令人不解與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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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刊載: 2006/06                          .                         .                          .
上載日期: 2006/06 回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