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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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心智科  張學岑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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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殺是一個人,以自己的意願與手段結束自己的生命,它是一種人類生理、心理、家庭、社會關係及精神等各種因素混雜而產生的偏差社會行為,它也是一種溝通方式,有人藉由它來傳達情緒、控制人、換取某種利益(精神上或實質上的),更有可能是為了逃避內心深處的罪惡感及無價值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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宮城音彌於1977年提出自殺的三種定義----------
 
  • 觀念上的自殺: 是指有實現傾向的自殺,自殺者仔細構思 了斷自己的方式,對死的方法感覺魅力,但未必有清晰之死亡慾望,而觀念的實現在意志減弱狀態中完成,死的觀念有時無法為其他觀念所制止。 
  • 感情上的自殺: 發生於「任何事都無聊,自己無價值,沒有活下去意義的」想法時,源自心情、體驗失敗而喪失自 信、內心深處的情結。 
    意志上的自殺: 討於他人之手,而欲以自己之手奪取 自我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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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影響青少年自殺行為的因素主要來自於家庭壓力、親子關係極不和諧、家庭氣氛不好、缺乏家庭支持及家庭問題,如暴力、酗酒、吸毒、自殺;以及學校壓力如課業學習、同儕相處及異性交往,也會影響青少年自殺的意念。

            青少年自殺之高危險群可分為三。

    第一高危險群是具有家庭問題與學校適應問題的青少年,現存憂鬱、缺乏問題解決力、酗酒與藥物濫用的身心問題。

    第二高危險群是在學校適應不錯的青少年,卻面臨一些家庭問題及個人身心問題、或是家庭生活正常但有現存身心問題的青少年,正面臨一些學校適應或是異性交往問題。父母的離異與分居不一定會導致青少年自殺,卻會增加青少年負向情緒反應或對外在所有人事皆採負向詮釋,這些無效因應行為會使這個青少年成為自殺高危險群。

    第三高危險群是目前無面臨任何家庭及學校壓力,但有現存身心問題的青少年,其本身是屬於憂鬱、缺乏自信、問題解決能力差、或有酗酒、濫用藥物等問題的青少年,或許他們目前可能沒有自殺的意念,但是任何生活壓力事件極易使他們有輕生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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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治青少年自殺最佳的措施,是給予青少年一些防衛自殺的武器,例如,教他們有效的問題解決方法、如何控制自己的情緒、如何建立良好的人際關係、並提高他們的自我價值。如果能在事發前採行必要之防治措施,許多的自殺是可以避免的。遇到有自殺傾向的青少年時,最佳且最簡單的評估方式是直接詢問他是否有自殺的意念。如發現此人已有明確的自殺計劃或準備,絕不可忽視或置之不理,須立即探取危機處置措施。 

        一般人認為企圖自殺的青少年是沒有任何徵兆的,事實上,青少年自殺前常會呈現下列幾方面警訊:

一、行為的改變:若成績滑落、很難專心、飲食與睡眠的習慣變動(過量或不足),對嗜好失去興趣,把心愛或貴重的東西送給別人、妥善處理個人的事、物,從已經是很小的朋友圈中撤離,孤立自己,尤其當抑鬱伴隨著這些明顯行為的改變持續長過一個星期時,當予以特別注意。

二、口語的線索:當聽到青少年提及:「我覺得生命很沒有意義。」「我厭倦透了生活,活著很沒有意思。」「我好希望我死了。」「你會為今天所做的後悔。」「你不會再看到我在這兒打轉了。」「沒有我,大家會更快樂些。」以及一些其他類似的口吻。或是看到青少年撰寫與死亡有關的詩、散文或小語時都應特別注意,探索其是否有自殺意圖的揭露。

三、思想的重點:當青少年出現下列想法,如:極度想逃避他們無法忍受的情境,如學業上的失敗、家中的困境、沒有朋友;想終止一無法解決的衝突;或是想加入一位已經去世的家人或朋友的行列;想要被懲罰、避免被懲罰、報復、控制;潛意識地想成為一位受難者時均有可能採取自殺的舉動。

四、外表上的線索:體重減輕、表情平淡、疲倦、眉頭深鎖、垂頭喪氣、憂鬱、悲傷、退縮、不想動、儀表不整、注意力不集中、有時顯得激動及坐立不安。當情緒由悲哀轉變成正常或高昂時須特別小心,此為高度危險期。

五、環境上的線索:1. 重要人際關係的結束。2 .家庭發生大變動,如財務困難、搬家。3. 顯示出對環境的不良因應,並因而失去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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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個人的生命都是上天的賜予,任何人,包括自己,都無權加以傷害、剝奪、取代。但生命本身需要細心用心的經營管理,才可能有內涵和深度。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要活出生命的色彩,要發揮生命的意義,我們必須付出代價-「熱愛自己和別人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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