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親家庭與社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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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口長庚兒童心智科  主任  吳佑佑醫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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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日前衛生署發佈的台灣地區人口及家庭狀況統計,廿年來非婚生子女增加五成以上,家庭結構由三代同堂大家庭核心家庭取而代之的是單親或祖孫家庭,家庭結構的改變在近十年間變化相當的大,而此變化是否代表議會衍生出更多的社會問題呢?

        美國所做的調查確實發現,單親是造成偏差行為的危險因素之一;但單親不必然就代表沒有好的家庭功能,美國前任總統柯林頓即是出身單親家庭,影響小孩行為發展的原因應是多元化的,家庭功能不張親子關係不好也是重要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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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單親家庭是社會開放的必然問題之一,美國在1970年單親家庭只佔11%,到了1982年則已達21%。未婚生子在60年代約佔5%,80年代成長了將近四倍,達到19%。台灣的演變情況似乎與美國相似。

        美國也曾在1971年,針對131個單親小孩進行調查,發現父母離異確實會對小孩造成影響。3至5歲半的小孩,會相信父母的離異與自己不聽話不好有關會出現一些退化的行未如尿床哭鬧等也較會否認父母離異的事實;6至8歲的孩子較會出現憂鬱沮喪的現象,一旦父親或母親任何一方有新的伴侶,他們內心多會產生衝突,懷疑如果自己也喜歡對方,會不會對父親或母親不夠忠誠;9至12歲的孩子比幼兒較懂得隱藏自己憂鬱的情緒,但仍會認為父母背叛拋棄拒絕了他們,也會覺得寂寞無助;13至18歲一般想法較能符合社會現實,但仍會覺得自己在成長過程中,情感上所獲得的支持會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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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統計也發現離婚不僅對小孩造成影響,在對離婚五年後的家庭作追蹤其中31%的父親、42%的母親無法擁有健康的身心,37%的小孩會出現心情沮喪、憂鬱的情況。美國教育局甚至發佈調查報告,認為易造成小孩學壞、加入幫派的不利因素,包括了單親、環境不良等;不過,上述的種種調查報告,僅反應出單親家庭在情緒上確實需要較多的社會資源,不能一口咬定單親家庭即是小孩偏差行為的原兇。

  其實,單親家庭尚可分為不同的典型,除了離婚、喪偶,未婚生子外,有些單親家庭的成因,起自於個人的選擇。如果進一步分析,這種不願意結婚,選擇單獨照顧小孩的單親家庭,有些擁有的家庭功能,未必不利於雙親家庭。所以在看待單親家庭時,不能主觀地認為單親家庭必然會造成社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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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撇開單親問題,分析目前社會常見的照顧兒童的方式,可以發現有以下問題。

一、為忽略式的照顧:主要形式大多是父母忙於工作,沒時間照顧小孩,讓小孩自由發展自己照顧自己,有的父母讓大量的電視節目陪伴孩子每天數小時少與孩子互動。這種小孩較不會與別人有良好的互動不知如何關心別人,團體生活中較不知道如何與自己意見不同的人相處不懂得妥協及分享也較不會遵守團體規矩。

二、為由菲傭照顧:現在在一些特定的場所,我們都可以見到許多菲傭推娃娃車,聚在一起聊天的畫面,從這個地方反應的是,這些由菲傭照顧長大的小孩,如果父母又沒時間照顧他們,雖然滿足了小孩生理上的需要,卻得不到心理上的照顧,常會出現語言發展遲緩的情形在情緒發展上易造成缺陷。

三、為由祖父母照顧:有些祖父母使用「滿足式」的教育,對小孩的要求有求必應,且為孩子代勞。小孩若回到父母身邊,有時會產生很大落差,容易與父母發生衝突。

四、為交給保姆或是托兒所照顧:由於坊間托育機構良莠不齊,有些保姆或拖育中心照顧者一人照顧多人的情形,根本無法注意小孩的個別需要也是一種忽略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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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綜觀以上的教養方式,不難發現並非單親小孩才容易產生偏差行為,事實上不管是否單親,一個適當、穩定的管教態度與能提更孩子不僅是生理且心理需求並重的教養環境,孩子便有規矩可循容易調整自己的行為,產生偏差行為的比率會降低。這也反應出成長環境和管教方法才是影響小孩行為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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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載  9002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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