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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病人多?還是看電腦多?
 
  (原載常春月刊2005年3月"醫心有方"專欄 )
劉嘉逸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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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腦應是醫療的工具,而不是醫療的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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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探視一位住某醫院開刀的朋友,發現病室中找不到護理人員,大家都窩在護理站打電腦。

   原來這家醫院已全面病歷電子化,除醫囑外,護理紀錄也要輸入電腦,病歷隨時紀錄的方便沒有了,大家整天搶電腦打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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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病歷電腦化是時代的趨勢,電腦化也的確帶來很多方便,例如病歷紀錄更完備,檢驗、計價更便捷,影像文字傳輸快,紙張、人力更節約,……等等。 

    但是,電腦化也影響了醫療行為,比方門診看診時,醫師無法自在的一邊診視病患一邊撰寫病歷,需於個案與電腦螢幕間「左顧右盼」。而我們的健保制度又只看病歷---病歷有紀錄才算有作,病歷沒有就是「沒有作」,於是很多醫師都覺得自己門診是在「看電腦」而不是「看病人」。

    又比如前述,護理同仁以前花大部分時間照護病人,護理病歷快速紀錄即可,忙碌時有些病歷還放推車上隨作隨記,那是很感人的「專業影像」。現在不一樣了,看完病人要趕快「打電腦、輸電腦」。

    醫師查房也是一樣,大家帶著病歷,隨查隨記的情景也沒有了。看病人是看病人,打電腦是打電腦,偏偏電腦又不夠用,排隊的急得排隊,到其他單位借電腦的急得到處借電腦,忙成一團,此等情境何其荒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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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還有更有趣的狀況,健保審核制度運用電腦作業,「無疾病診斷而開立藥物或檢驗者」,刪之。例如沒有「糖尿病」的診斷不得開立降血糖藥。對藥物來講,還算有道理。但是「檢驗」以此標準衡量就不合理了。比如,懷疑患者甲狀腺功能異常,需檢測血液甲狀腺刺激素濃度。實際上這些個案大多無甲狀腺疾病,但是為了避免被核刪,醫師們都會在診斷欄打上「甲狀腺疾患」的診斷。因此大家都知道,健保資料庫中,門診診斷之信效度需大打折扣。

    精神科也有類似的現象,一位醫師認真地與個案會談,談了四十分鐘,談完之後,累了,門診時間也有限,病歷只能隨便打幾行,那他一毛錢「工資」也申請不到;另一位醫師,看病人一分鐘,打電腦十分鐘,打得琳瑯滿目,可獲得會談費的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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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學應以服務人為目的。電腦,應是醫療品質進步,醫療服務精緻化的「工具」,而不是醫療的「主體」。當我們的醫療行為從「以病患為中心」逐漸變成「以電腦為中心」時,應是停下腳步仔細思量的時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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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刊載: 2005/03                             .                         .    .回主任的話
上載日期: 2005/03           回一般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