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幼兒聽覺障礙
聽損的型式可以是傳音性聽力障礙(外耳、耳膜、中耳或聽小骨的病變)也可以是感覺神經性聽力障礙(內耳毛細胞或聽神經的病變)兩種,前者可用手術或藥物治療來恢復或改善,而後者則不能。
聽覺障礙是指聽覺機能永久性缺損,聽力損失在二十五分貝以上者。臨床上單耳或雙耳聽覺功能上有困難,甚至是完全聽不到。聽覺障礙有程度上的差別,輕者也許只不過是稍有重聽的現象,聽不清楚別人的輕聲講話,可藉助助聽器加以改善;重者則可能是完全的耳聾需手術植入人工耳蝸(電子耳)來恢復聽能。
聽障幼兒若未能及時診斷且儘早開始聽力 語言復健,會因缺乏聽力和說話的能力而影響身心、智能和社會適應能力的發展,這不但對聽障兒造成一生無法補救的遺憾,也對家庭和社會造成沉重的負擔。反之若能在三歲以前的聽力和語言學習發展的關鍵期之前加以確診藉由配戴助聽器或手術植入人工耳蝸(電子耳)的幫助,讓聽障兒可以接受到聲音的刺激,進而感覺到聲音,再加上適當的聽力語言訓練,即使是極重度聽障兒仍然可以發展出接近正常的聽語能力,而能接受一般正規教育,回歸主流社會。
聽覺障礙的程度,則依其所能感覺到的最小音量而定。一般學術標準,正常聽力應能聽到二十五分貝以下的聲音,若要二十五到四十分貝才聽得清楚,就是輕度聽損,四十一到七十分貝才聽得見屬中中重度聽損,七十一到九十分貝為重度,九十一分貝以上為極重度。聽損程度不同 對溝通能力的影響範圍就有差異,聽覺輔具的選擇與聽語訓練的需求亦有所不同。
輕度聽力損失
聽力損失在26~40分貝者。此類兒童需要觀察,因為他們可能難以聽到遠距離的聲音,也可能需要調整其座位或接受讀話訓練,可配戴助聽器。
助聽器(Hearing aids). 助聽器是一種精密電子擴音儀器,主要功用是把聲音擴大,幫助那些聽力敏銳度有缺陷的人,能夠充分地利用他們的剩餘聽力。助聽器難免造成失真現象,所以只能協助增進聽力而無法根治聽覺缺陷。
讀話(Speech reading). 讀話是藉觀察和解讀唇部動作和面部表情的一種溝通方法,進而對理解說話內容有所幫助。
中度聽力損失
聽力損失在41~55分貝之間。此類兒童能在3~5英吋的距離內,瞭解別人說的話。但需配戴助聽器或接受其他特殊教育的幫助,如讀唇、讀話及聽能、語言訓練等。
聽能訓練(Auditory training). 聽覺訓練的目的是發揮聽覺受損人士剩餘聽力的最大效能,亦即訓練他們去體驗、識別、闡釋和整合日常生活中經常接觸的聲音,從而提升他們說話和讀話的能力。
中重度聽力損失
聽力損失在56~70分貝之間。此類兒童難以瞭解大聲的話。在團體和教室當中討論有困難 需要配戴助聽器或接受其他特殊教育的幫助,如讀唇、讀話及聽能、語言訓練以及到資源班上課等。
重度聽力損失
聽力損失在71~90分貝之間。此類兒童一般只能聽到近距離及很大的聲音 聽母音較清楚 子音較差。他們需要配戴個人助聽器、接受聽能訓練及特殊教育的幫助。
極重度聽力損失
聽力損失在91分貝以上。此類兒童被稱為聾,他們之中可能只有某些人,可以由振動感覺到大的聲音。這些兒童依賴視覺而不是聽覺來處理訊息輸入的過程 一般依賴綜合溝通法與人溝通。他們需要裝置人工電子耳或採用聾生式的特殊教育。
綜合溝通法(Total communication). 綜合溝通法以口語為主,兼採用手語和手指語的一種教學和溝通方法。
人工電子耳或稱人造耳蝸內植(Cochlear implant). 藉外科手術將精密先進的電子助聽儀器植入聽覺受損者的耳蝸內。該儀器能將聲音經處理後直接刺激聽覺神經,將訊息傳送大腦,有助聽覺受損者改善聽覺和言語能力。
只用分貝的標準來將聽力損失程度做分類,其只能作為決定教育計畫的參考。因為我們仍須考慮其他影響聽力運作的機制,例如開始喪失聽力的年齡、智力、聽力損失的性質、配戴助聽器是否有效…等等。以分貝來分類聽覺障礙,就像以智商來判斷智能不足者一樣,他只是多種標準之一,因為同樣是65分貝聽力損失的兩個兒童,一個可能會說話、使用電話等﹔而另外一個兒童的聽覺功能,可能就像聾童一樣的毫無反應。
聽覺障礙的法定定義(內政部補助標準)
政府依據身心障礙保護法,將聽覺障礙的鑑定區分為三個等級 此與一般學術標準不同。聽覺機能障礙指的是由於各種原因導致聽覺機能永久性缺損而言。而要申請身心障礙手冊 必須兩耳聽損皆達一定程度以上才合資格。
級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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障礙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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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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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耳聽力損失在九十分貝以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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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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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耳聽力損失在七十至八十九分貝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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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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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耳聽力損失在五十五至六十九分貝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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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盡快發現聽覺障礙的孩童-家長篇】
當孩子有下列情形 盡速就醫:
- 只有單調的喉音。
- 少有其他語音的變化。
- 語音很少變成有意義的字(語言)。
- 少有言語(或語音)遊戲及其樂趣。
- 安靜或哭鬧的時間不正常的增加。
- 無法用語音(或音樂)來安撫不安或不快樂的孩子。
- 一週歲還未出現單字或疊字的語言發展傾向。
- 對一般的聲音及語音的刺激沒有明顯的反應。
- 對環境的興趣較少。
以上可當參考,但不表示絕對等於聽障,診斷仍有賴臨床上做進一步的檢查。
醫院常見的幼兒聽力檢查簡介如下:
- 純音聽力檢查:即測量幼童各頻率的純音聽力閾值。適合學齡以上之幼童,不適合學齡以下之幼兒。
- 行為觀察聽力檢查及遊戲聽力檢查:此二種聽力檢查乃針對無法表達之嬰幼兒,測量其對聲音的反應。由於耗時較久,且必須由專業資深聽力師執行及操作,故不適合用做聽力篩檢。
- 語音聽力檢查:測量幼童分辨語音的能力,很明顯的,對較小的兒童不能使用。
- 聽阻聽力檢查:測量中耳的阻力及壓力變化,以及耳膜的運動性,可以相當敏感地偵測出中耳積水、負壓等疾患,由於操作簡便、快速,十分適合做中耳功能的篩檢。
- 耳聲傳射檢查:利用耳蝸的非線性特徵,測量外毛細胞的功能。又可細分扭曲產物耳聲傳射(DPOAE),短暫誘發耳聲傳射(TEOAE)等。操作簡單、快速。敏感度、特異度、效率、信度均高,十分合適對幼兒做內耳功能的篩檢。
- 聽性腦幹反應檢查(ABR):測量聽神經及腦幹對聲音的反應。由於不需病人的反應,所以也發展出自動、快速的ABR,針對幼童做聽力篩檢。
由以上的說明可知,針對不同的對象,有最適合的篩檢工具,對新生兒,重要的是偵測出神經性聽障,因此耳聲傳射及聽性腦幹反應最為適合,而對學齡前幼童,中耳炎發生率高,聽阻聽力檢查是絕佳篩檢工具,等到學齡後,純音聽力篩檢就已足夠。
這些測驗可分別了解中耳、內耳或聽神經乃至中樞神經的腦病變,它們互有長短處,需要整合各項檢查後才能決定孩子的聽障程度及範圍,並進而決定是否應進行助聽器的配戴。
每一位被懷疑聽障的幼童都要接受多次的主觀及客觀的聽力檢查。隨著年齡的不同,檢查方法亦不一樣。 其中有些檢查是主觀的觀察幼童對聲音的行為反應 , 如1到6個月時使用的聽能行為觀察法,像給一定音量的聲音(純音或語音),利用幼童被驚嚇的反應如驚醒、哭出來、砭眼、停止吸奶或停止動作、轉頭等行為,來初步判斷幼童聽的能力。幼童有上述反應時給的音量大小,為幼兒對音量反應的最小閥值,亦即代表幼兒的聽能可能比測出來的閥值要來得更好,只是在這個音量下才做反應或被觀察出有反應。這個檢查步驟,家長亦可以在家中進行,隨機觀察嬰幼兒對環境聲音及語音的行為反應,提供給醫師或聽力師作為參考。有些聽力檢查是客觀的, 如聽性腦幹檢查、 耳聲傳射、 穩定狀態誘發聽力檢查。 原理是利用聲音傳入幼兒的耳內,再利用貼在頭上或擺入耳內的電極來記錄反應波,以推估大致的聽損。這些檢查必須讓嬰幼兒自然睡著或喝點輕度鎮靜劑。由於有多種檢查要安排 且基於嬰幼兒注意力有時無法集中 有時又會在測試時醒過來,因而測試的檢查結果無法一次完成,為求精確 因此多次來院接受施測是不得已但必要的,請家長能夠了解。
一旦確診,家長將被告知幼兒聽損程度、如何處置、選配助聽器的步驟及補助事項、何時需要使用人工電子耳、如何申請殘障手冊以及接下來聽能復健如何進行及到那兒做。
【如何協助孩子配用聽能輔具以幫助學習】
一般包括:助聽器的配戴、聽能訓練、語言訓練或人工電子耳植入手術。
助聽器與人工電子耳的差別 助聽器是將聲音放大傳入耳朵,執行聲音分析的工作仍是由內耳來擔任,因此若內耳絨毛細胞受損嚴重,助聽器將無法提供足夠的補償;而人工電子耳則是取代耳蝸的功能,直接刺激聽覺神經,但必須要有足夠的聽覺神經細胞存活,才能達到聽力補償的作用。
在助聽器的使用上,一般所遭遇的問題是:
- 孩子年紀小,拒絕使用。
- 雜訊與語言同步擴大,孩子受干擾很大,排斥使用。
- 局部濕疹。
- 品質不良的助聽器及較無經驗的廠商及技術員。
- 價位高。
面對教學情境噪音問題 另外建議使用 FM調頻式助聽器,它的缺點是距離限制及使用人受限,但優點是選擇性放大,在模仿學習上較清晰有效而不受干擾。在有關配戴的年紀及其他的特殊問題方面,不但因人而異,另外也因各地醫院的設備而有供給及選擇上的限制,必須請教個案自己的醫師才好。
【人工電子耳植入的標準為何?】
- 雙耳極重度聽障者 ( 1000 Hz 及以上頻率大於 90 分貝以上)
- 年齡大於1歲。(美國FDA通過)
- 無法利用一般助聽器或其他輔助器來有效改善聽力語言能力,如開放式聽語測驗成績小於40%。
- 沒有不適合做植入手術之徵候或術後復健訓練者、如智障或多重嚴重障礙者。
- 希望改善聽力而對生活品質有幫助者。
- 具有高度的學習動機及正確期望者。
- 對於小孩,則需有完整的教育安置計劃以增進其溝通能力。
【耳科醫師的小叮嚀】
- 聽覺障礙易被忽略,定期接受專業耳科醫師、聽力師的檢查和評估是重要的。早期診斷出聽覺障礙及確定聽損程度將有助於聽覺輔具的選配和聽語復健的即時進行,而把握住三歲以前的聽力和語言學習發展的關鍵期之前做適當處置更影響幼兒的一生。
- 兒童或嬰幼兒注意力有時無法集中 有時又會在測試時醒過來,因而測試的檢查結果無法一次完成,為求精確,因此多次來院接受施測是不得已但必要的,請家長能夠了解。
- 基於各別小孩的差異性,一旦發現孩子的聽力異常時,則需與醫師討論可能的治療方式,例如:是否需使用助聽器、人工電子耳與相關注意事項?是否需接受聽語治療?
- 以現今科技而言,聾並不必然等同啞。各種程度的聽力損失目前幾乎都可加以彌補,對於腦性麻痺兒童來説 與外界維持完整的聽覺管道更加重要,而這需要整個醫療團隊與家庭之間充分的合作與溝通。
【臨床上】
當個體無法有效地以聽覺接受訊息,就會影響其言語的發展。進而危及溝通能力。溝通能力為影響心智能力發展的重要因素,所以即使聽覺障礙本身與人的心智能力並無相關,但人若無法發展出有效的溝通能力,則常會影響身心、智能和社會適應能力的發展。
越晚發現聽障,對語言的學習,記憶,思考,學習能力,及人格個性的形成影響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