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99年07月09日
   
主旨:
高雄醫研部將舉辦『人體試驗講習班-體細胞治療/基因治療臨床試驗之探討』之教育訓練課程,請踴躍參加。

說明:
依據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十四日發布之「人體試驗管理辦法」規定:新藥品、新醫療器材、新醫療技術之主持人應具下列資格:(1)領有執業執照並從事臨床醫療五年以上之醫師、牙醫師或中醫師。(2)最近六年曾受人體試驗相關訓練30小時以上;於體細胞或基因治療人體試驗之主持人,t加5小時以上之有關訓練。(3)最近六年研習醫學倫理相關課程9小時以上。

一. 授課對象:所有參與體細胞/基因治療研究者,也歡迎其他有興趣人員參加。
二.日期/時間:2010年7月24日(六) PM 12:30-PM 18:00
三. 地點:財團法人長庚紀念醫院兒童醫院十二樓醫研部會議室
四. 課程:如附件一
五. 免報名費,全程參與始核發參加證書(5小時受訓證明)
六. 報名方式:請於附件二中填妥個人資料,E-mail:miyu@adm.cgmh.org.tw 、蔡美瑜小姐,分機:2450 或曾貴芳主辦,分機:8894。
七.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99年07月22日止。
 

 
 
    
 
行政中心 醫學研究發展部 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