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97年10月21日
   
 
行政中心 醫學研究發展部通告 
 
受文者:研究人員
主旨:公告本院申請人體試驗倫理審查之注意事項,請查照。

說明:
一、研究人員檢送研究計畫案至人體試驗倫理委員會審查時,為避免因文件不齊或缺少主持人簽名導致退件,請注意下列事項:
(一)需檢附主持人及協同主持人之GCP證明。
(二)計劃書及受試者同意書請標示版本,例如2008/10/ver1.,主持人請於空白處簽名。
(三)人體試驗申請表已更新為96.4.12版本,申請案件說明表(一般/簡易審查案件)已更新為97.3.19版本,請以上述版本送審。
(四)主持人對於委員審查意見回覆時,除逐點回覆外,請於最下方簽名確認。
二、相關表單請於人體試驗倫理委員會網佔下載,網址為http://tpewww.cgmh.org.tw/intr/intr1/c0040/web/index.htm(相關連結/下載),初次申請人員請先見『長庚人體試驗申請注意事項』。
 
 
 
行政中心 醫學研究發展部 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