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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口 研究區通告 | |
受文者:全體人員 主旨: 提供臨床試驗計畫執行門診作業之診間使用申請說明。 說明: 一、以提供臨床試驗計畫執行時之獨立門診空間使用為目的所設立之。 二、地點位於病理大樓3樓臨床試驗門診區,第5、6診間 三、申請對象以院內執行臨床試驗計畫之主持人、共(協)同主持人為主。 四、臨床試驗門診設備有:一般門診診間基本配備:院內HIS電腦(含:主機、螢幕、鍵盤、印表機)一組、一般身體檢查之檢查台、婦科檢查台。 五、申請流程:(附件一) 1.使用者須先向臨床試驗中心提出申請,填妥申請表格(附件二),送件至臨床試驗中心審查。 2.經審查尚有空間可提供使用,並與計畫主持人商議確認使用時段後,由臨床試驗中心向管理部提出開診申請。 3.提供二間診室(第5、6診間),採先登記者為優先,登記使用者請儘早提出申請,以免向隅。 4.使用時間:週一~週六 上午診:8:30~12:30,下午診:13:30~17:30。 六、使用注意事項請依「臨床試驗中心門診診間使用申請說明」(附件一)辦理。 北院區臨床試驗中心 敬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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