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104年01月26日  
  林口 研究區通告 
 
受文者:全體人員
主旨: 提供臨床試驗計畫執行門診作業之診間使用申請說明。

說明:
一、以提供臨床試驗計畫執行時之獨立門診空間使用為目的所設立之。
二、地點位於病理大樓3樓臨床試驗門診區,第5、6診間
三、申請對象以院內執行臨床試驗計畫之主持人、共(協)同主持人為主。
四、臨床試驗門診設備有:一般門診診間基本配備:院內HIS電腦(含:主機、螢幕、鍵盤、印表機)一組、一般身體檢查之檢查台、婦科檢查台。
五、申請流程:(附件一)
1.使用者須先向臨床試驗中心提出申請,填妥申請表格(附件二),送件至臨床試驗中心審查。
2.經審查尚有空間可提供使用,並與計畫主持人商議確認使用時段後,由臨床試驗中心向管理部提出開診申請。
3.提供二間診室(第5、6診間),採先登記者為優先,登記使用者請儘早提出申請,以免向隅。
4.使用時間:週一~週六 上午診:8:30~12:30,下午診:13:30~17:30。
六、使用注意事項請依「臨床試驗中心門診診間使用申請說明」(附件一)辦理。              北院區臨床試驗中心 敬上
 
林口 研究區 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