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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中心 醫學研究發展部通告 | |
受文者:各研究人員 說明: 一、配合參加AAHRPP評鑑,104年起,試驗主持人向人體試驗倫 理委員會(以下簡稱IRB)申請之新案(IRB案號為104開頭者),其試 驗核准執行期間將由原本之「一次核發整段試驗期間」改為「依 期中報告繳交頻率,分階段(十二個月、六個月、三個月)核發」。 二、因應新制度之實施,自104/2/1起,IRB將進行HIS系統清檔作業, 範圍包含:新案、變更案、期中報告、結案報告,為避免影響各 申請者重新輸入申請資料,若試驗主持人於103年1至12月曾於 HIS系統輸入申請各類案件(包含:新案、變更案、期中報告、結 案報告),但尚未連同紙本文件(包含:申請案件說明表、人體試 驗申請表、計畫書、受試者同意書等)一併送至IRB審查者,請盡 速於104/1/16以前,將上述各項紙本文件送達IRB(以IRB收件章 為准);惟於104/1/16前將紙本文件送達但需補件者,請於 104/1/31前完成補正(以IRB補件章為准)。經清檔後,若該案仍 需向IRB申請審查,請主持人重新於HIS系統輸入申請資料,並連 同紙本文件送至IRB審理。 三、請主持人依IRB所核發之期中報告繳交頻率,於試驗到期前兩個 月(惟期中報告繳交頻率為三個月者,得於試驗到期前一個月), 繳交期中報告予IRB審查,審查通過後,IRB將核給下階段(十二個 月、六個月、三個月)之執行期間。 四、若試驗到期未繳交期中報告,或未於試驗到期前兩個月繳交期 中報告,以致IRB無法於試驗到期前,核發下階段之執行期間,該 試驗不得繼續收錄新個案。 五、有關期中、結案報告繳交相關規範,以及報告逾期未繳交之相 關事宜,請參閱本會103年8月27日之公告(如附件一)。 六、有關IRB期中、結案報告繳交之相關事宜,請參考IRB網頁(https://www1.cgmh.org.tw/intr/intr1/c0040/irbweb/view/sub/about_host.aspx),各院(校)區之經辦人員: 林口院區:《需送衛福部案件》周小姐(463-3705)、 《不需送衛福部案件》黃小姐(463-3712) 基隆院區:《需送衛福部案件》周小姐(463-3705)、 《不需送衛福部案件》丁小姐(463-3709) 高雄院區:《需送衛福部案件》曾小姐(463-3706)、 《不需送衛福部案件》蘇小姐(463-3717) 嘉義院區:《需送衛福部案件》曾小姐(463-3706)、 《不需送衛福部案件》丁小姐(463-3709) 多個院區:《需送衛福部案件》蔡小姐(463-3716)、 《不需送衛福部案件》蘇小姐(463-3717) 長庚大學、長庚科大:黃小姐(463-3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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