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文者:各研究人員 主旨:公告本院調升廠商贊助研究計畫之管理費。 說明: 一、為監督本院進行中的臨床試驗案件、以維護試驗品質及促使其符合人體試驗各項法規與規範,本院自100年度起,陸續增修訂多項管理相關規定與流程,考量本院對於每件廠商贊助臨床試驗案件之管理內容,不論研究計畫贊助金額多寡或研究計畫規模大小,均須耗費相當之固定成本。 二、本次調整廠商贊助研究計畫之管理費費率為,贊助總經費在100萬元以下者,提撥15%,超過100萬元部份提撥5%列為管理費,惟每一年計劃管理費之提撥以1萬元為下限、20萬元為上限。 三、本案依『廠商贊助研究計畫作業準則』呈准後實施,為給予臨床試驗廠商與計畫主持人調整經費編列之作業緩衝期,訂定院區醫研部自101年12月01日起,核定之XMRP帳號(含首次申請與續申請帳號)皆適用新費率。 |
行政中心 醫學研究發展部 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