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中心 醫學研究發展部通告 | |
受文者:各計畫主持人及各廠商贊助計畫聘任助理 一.依「長庚醫學研究計畫管理辦法」規定:非本院所聘之研究助理(廠商贊 助計畫研究助理),在本院執行業務時均需配戴識別證,識別證由計畫主 持人申請、院區醫研部、管理部核簽後,由考勤核發。 二.為利廠商贊助計畫聘任研究助理充份瞭解院內相關規定及後續管理事宜, 凡廠商贊助計畫聘任研究助理皆須持已核准之臨時識別證申請單至院區醫 研部報到後,再至院區考勤領取臨時識別證。 三.廠商贊助計畫助理考勤報到管理作業如下,相關表單可至本院表單櫃網 頁-研究類下載 (一)臨時識別證申請流程:由計畫主持人以廠商贊助計劃研究助理臨時識別 證申請表一式兩聯向院區醫研部提出申請臨時識別證(附件一),並檢附 年資認定確認清單及護理人員證書影本提出申請,經會簽院區醫研部及 管理部後,由管理部將申請單正本寄還申請人留存,申請單副本、年資 確認清單以及護理人員證書影本寄院區醫研部留存。 (二)臨時識別證及研究助理報到須知之領取流程:研究助理持已核准之臨時 識別證申請單正本,先至醫研部報到領取廠商贊助計畫助理報到須知後 (附件二),再至考勤部門領取臨時識別證,臨時識別證使用方式及工本 費則依本院考勤管理辦法規定辦理。 (三)助理需完成GCP教育訓練:廠商贊助助理報到後一個月內須至行政中心人 體試驗網站完成GCP相關教育訓練課程(網頁路徑:部門網頁/行政中心/ 人體試驗委員會/主持人資格評定),助理完成GCP教育訓練後,須於廠商 贊助計畫報到須知表簽名,經計畫主持人確認並簽名後寄醫研部。自 102年1月1日起,助理報到前應繳交一年內四小時GCP教育訓練證明予院 區醫研部及人體試驗輪理委員會,其中應包含本院線上必修教育訓練課 程證明。 (四)識別證延期申請及繳回程序:主持人如擬延期助理執行業務期限,應事 先以臨時識別證延期申請表提出申請(附件三),須會簽院區醫研部及管 理部同意,助理離職時應主動至考勤繳回臨時識別證。 (五)懲處原則:廠商聘任助理應持有護理人員證書始得執行「護理人員法」 所規範之業務,如違反規定則立即終止協助本院PI執行計畫內容並需繳 回本院臨時識別證。如違反本院規定代他人刷上下班卡,第一次違規 者,由院區提報異常並通知廠商及PI應確實管理,第二次違規者,則終 止協助本院PI執行計畫內容並需繳回本院臨時識別證。 (六)其他管理相關作業:廠商贊助助理應持有護理人員證書,始得執行「護 理人員法」所規範之業務;執業範圍僅限於該研究計畫之執行,主持人 不得交付醫院行政作業,應規範其遵守本院相關規定;在本院執行業務 時均需配戴識別證;研究護士年資兩年以內於本院負責計畫件數不超過 三件,研究護士年資兩年以上於本院負責計畫件數不超過五件。 |
行政中心 醫學研究發展部 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