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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所定「新醫療技術人體試驗相關審查標準作業程序」,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2/03/10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所定「新醫療技術人體試驗相關審查標準作業程序」,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110年12月15日衛部醫字第1101668486號,衛生福利部公告「新醫療技術人體試驗相關審查標準作業程序」。

二.重申「人體試驗管理辦法」第2條及第3條規定略以,醫療機構將新醫療技術,列入常規醫療處置項目前,應施行人體試驗研究,並應擬訂計畫,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准。申請人體試驗計畫程序參附件,或自衛福部網站(路徑:首頁/本部各單位及所屬機關/醫事司/生醫科技及器官移植/人體研究(試驗)相關)參詳。

三.特此週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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