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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修訂人體試驗倫理委員會(IRB)案件申請規範及簡化證明書核發作業,請 查照。
公告日期:2019/07/23

各研究人員

內容

主旨:公告修訂人體試驗倫理委員會(IRB)案件申請規範及簡化證明書核發作業,請 查照。
說明:
一、申請文件:
(一)因應IRB現已全面採線上化進行申請審查作業,故取消送審之計畫書及受試者同意書需
  具備主持人簽名之規定,計畫主持人採個人帳號密碼登入完成確認後送出,即表示已確
  認文件正確性,再次提醒主持人應留意保管個人帳號密碼之機密性。
(二)因應節能減碳政策,取消醫療法規範之人體試驗案(包括:新藥品、新醫療技術、新醫療
  器材案件)需檢附光碟之規範,現階段全數案件皆不需再檢附案件資料之光碟供IRB存
  查。
二、訓練時數要求:
  考量近年研究相關法規未有頻繁之修訂,將放寬執行醫療法案件主持人以外其研究團隊
  訓練時數要求,原規範研究人員須符合1年內具備4小時之訓練時數,修改為符合3年內
  具備8小時(需含3年內利益衝突管理1小時)或1年內具備4小時(需含3年內利益衝突管理
  1小時)之GCP法規、或研究倫理訓練時數,即符合擔任研究人員資格。
三、簡化證明書核發作業:原核發證明書方式為列出核准之計畫書、受試者同意書版本日
  期,其餘文件統一列於函文,自即日起IRB所核發之臨床試驗證明書皆列出所有IRB新
  案或變更案核准之文件項次,取消發函作業,以簡化核發證明書流程。
四、以上修訂作業事宜自即日起正式實施。

人體試驗倫理委員會 啟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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