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106年11月02日
行政中心 醫學研究發展部通告
受文者:各單位 主旨:修訂IRB會議審查案件核准期間及簡易審查案件、免審案件 加註符合衛福部相關條款之說明。 說明: 一、依AAHRPP認證建議,本會會議審查案件修訂案件核准截止日 原則如下: 1.會議審查案件經委員會主席簽准後,呈准日期即為案件可執 行起始日,據以開立臨床試驗同意證明書。 2.核准截止日為本會決議「同意」執行或「修正或說明後通 過」之會議日期起算。 二、另依認證委員建議,於簡易審查、免審通過證明上,加註符合 衛福部相關簡易審查、免審條款之說明(如附件)。 三、自本會第29次會議(10月26日)通過案件起實施。 人體試驗倫理委員會 敬啟
行政中心 醫學研究發展部 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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