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中心 醫學研究發展部通告
受文者:各研究人員 主旨:公告「IRB臨床試驗認證-線上學習基礎與進階課程」相關作 業,並自106/2/20起實施。 說明: 一、「IRB臨床試驗認證-基礎與進階線上學習課程」作業說明: 1.自106/2/20起,本院各研究人員可登入長庚學習網 (http://10.30.99.82/index.asp),進行「106年IRB臨床試驗認 證-線上學習基礎課程(開課代碼:G01S00170001)」、「106 年IRB臨床試驗認證-線上學習進階課程(開課代碼: G01S00170002)」之學習,操作步驟詳如「附件」。 2.每堂課完成學習並通過測驗,可取得2小時教育訓練時數,基礎 與進階兩堂課皆完成學習並通過測驗,可取得4小時教育訓練時 數。同一課程同一年度以使用一次為限,不得重複施測使用。 3.「IRB線上學習基礎與進階課程」完成學習及測驗後,研究人員 教育訓練時數,會自動轉檔至申請IRB的HRPMS系統(教育訓練 時數更新頻率為完成學習後3至5天),研究人員不需自行上傳時 數至HRPMS系統。 4.若須取得紙本學習證明文件者,請於完成學習及通過測驗後,請 自行至HIS系統/人事作業/全院性作業/在職訓練作業/人員訓練資 料登錄與管理,列印「人員訓練資歷表」,親筆簽名後,即可作 為訓練證明用,IRB不另行發放教育訓練證書 (下載方式請見 附件二) 。 5.長庚大學、長庚科技大學或院外人員延用原人體試驗倫理委員會 網頁之線上學習系統(http://tpewww.cgmh.org.tw/intr/intr1/c0040/web/E/E.htm), 進行學習及測驗,並由IRB發放紙本證書。 二、重申各類研究計畫申請IRB審查時,應符合人體試驗教育訓練 規範,並檢附相關訓練證明: 1.醫療法所稱之人體試驗案(包括:新藥品、新醫療器材、新醫療技 術等衛生福利部列管案件)之計畫主持人教育訓練時數,須符合下 列(1)~(3)條件: (1)最近6年內9小時醫學倫理相關課程訓練。 (2)最近6年內30小時人體試驗相關訓練證明。 (3)若執行體細胞或基因治療人體試驗之主持人,另加5小時以上 之相關訓練。 2.除上述醫療法所稱之人體試驗案計畫主持人以外,醫療法所稱人 體試驗案之共(協)同主持人、研究助理;以及其餘非醫療法所稱 人體試驗案之團隊(含計畫主持人、共(協)同主持人、研究助理), 須有1年內4小時之人體試驗相關訓練證明。 3.依據104年各研究執行機構(林口、基隆、嘉義、高雄)制訂人體試 驗研究計畫(HRP)之「參與人體研究之成員資格與教育訓練政策 與程序」,於本院從事人體研究之相關人員皆須接受人體研究利 益衝突管理教育訓練,3年內1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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